商务系统华东地区治理 商业贿赂工作会议材料
关于安徽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 专项工作情况的汇报
安徽省商务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吴谊春
(2006年8月10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安徽省商务厅对各位莅临安徽视察指导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受安徽省商务厅党组和王福宏厅长的委托,我代表安徽省商务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就前一阶段我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我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安排,向大家作如下汇报。
一、我厅迅速动员、积极部署全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根据中央、商务部和安徽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与要求,我厅积极组织全省商务系统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是在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王福宏厅长就治理商务领域商业贿赂问题作了专题发言。二是3月29日成立了由王福宏厅长任组长,张光建、张丹宁副厅长和吴谊春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商务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同时印发了《安徽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皖商办字〔2006〕13号)。方案提出以厅机关为重点在全省商务系统开展“反商业贿赂、树清新政风、强行政效能、促商务发展”主题宣传教育和大讨论活动,加强对各级机关公务员和行业组织、事业单位、企业人员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强化公仆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自觉纠正各种错误观念,抵制商业贿赂,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方案对全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和安排,明确了任务和要求。三是在4月7日召开的全省商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上,王福宏厅长指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必须抓好不能松懈,要营造规范有序、诚信廉洁的商务环境。吴谊春纪检组长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厅属单位、机关处室、有关商会协会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全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四是不定期编缉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简报,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宣传教育,宣传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与做法,跟踪报道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已印发9期。五是在厅公众网上设立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专栏,主要内容有:领导讲话、相关文件、政策信息、工作动态、警示案例等。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信箱。六是召集厅属9家行业商会协会负责人开会,了解行业组织基本情况,并就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座谈讨论。七是6月9日召开了全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光建代表厅党组在会上作了题为《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全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讲话,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谊春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商务部直属单位和部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和全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精神。蚌埠、安庆市商务局就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情况作了交流发言。省商务厅副巡视员李庭信,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厅属单位、机关处室、有关商会协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34个县商务主管部门和30家重点流通企业的负责人应邀列席了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前一阶段全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强调全省商务系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专项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服务与管理的两个关系,整体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商务事业健康发展。八是印发了《关于报送商业贿赂案件查处情况的通知》(皖商纪字[2006]6号),要求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厅属单位及时报送商业贿赂案件查处情况系列报表(8种),并按要求汇总上报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九是根据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和商务部有关通知精神,制定了《安徽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具体实施意见》(皖商监字〔2006〕2号),发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厅属单位、机关处室、有关商会协会,明确了全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是:商业企业之间在业务活动中,为实现交易而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直属单位在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的审批及管理、各类展览会和展销会摊位的分配使用、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十是在全省商业企业中广泛开展“强化管理、堵塞漏洞、诚信经商”防治商业贿赂专项活动(皖商办字〔2006〕27号),以此推进全省商业企业共同营造诚信经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二、我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面展开,稳步推进
根据省商务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全省商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全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具体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商务系统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厅属单位、有关商会协会根据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分工抓,抽调精干人员具体抓,在全省商务领域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组织领导网络体系,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广泛动员,强化教育。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厅属单位、机关处室、有关商会协会广泛开展思想发动工作,通过对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文件、材料的学习和讨论,全省商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精心安排,抓紧实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厅属单位、有关商会协会按照省商务厅要求,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制定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比如,合肥市商务局制定了既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行动,又结合自身实际的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一是以开展创建购物放心店活动为依托,积极倡导公平竞争;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培育和谐的零供关系;三是规范国有商业企业产权交易行为,保障流通企业改革顺利进行;四是依靠科技手段,加强企业管理;五是实施“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搭建放心食品交易平台。马鞍山市商务局积极抓好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督办、整改规范等主要环节工作,积极探索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滁州市商务局提出,全市商务系统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清理、减少并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大力开展“阳光政务工程”,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阜阳市商务办公室要求相关经营单位检查思想认识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是潜规则”、“润滑剂”等错误观念,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安庆市商务局要求全市商务系统干部职工把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该市“追赶跨越”战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淮北市商务局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树立抓好治理商业贿赂的信心,在工作中做到“五个结合”即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构建惩防体系和落实今年反腐倡廉任务相结合,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相结合,将专项治理工作与强化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相结合,将专项治理工作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廉政建设相结合。蚌埠市商务局要求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迅速成立领导机构,为开展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亳州市商务局要求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针对图书教材、设备采购、基建工程、招生录取等重点环节,健全内控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四)积极推进自查自纠。我厅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要求全省商务系统从2006年3月至9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做出了详细具体的安排。一是进行宣传教育。运用报刊、网络、简报等载体,加大反对商业贿赂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对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意义的认识,为这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开展调查摸底。厅监察室对厅属单位,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弄清主管(监管)的企事业单位的数量、性质以及所涉及的经营环节、岗位、人员和资金等基本状况。三是查找突出问题。在我厅的统一部署下,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厅属单位、机关处室都开展了查找工作人员是否有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是否有在行政审批、重大项目招投标中索贿受贿的行为;是否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甚至放任、纵容、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是否有违反相关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的现象;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存在缺陷或漏洞。督促指导厅属有关企事业单位不仅要通过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董事会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等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还要查找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重点岗位人员是否有在商品(服务)购销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是否在各类招投标活动特别是在政府重大的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是否有在国企改革和产权转让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是否有倒买倒卖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以及展会摊位的问题;是否有经营决策和策略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四是边查边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我厅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厅属单位、机关处室、有关商会协会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相关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厅属单位、机关处室、有关商会协会在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有条不紊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如:铜陵市商务局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了四项自查自纠的具体措施。一是要求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治理的重点环节,制定实施方案,做到人员到位、机构到位、措施到位,及时公开自查自纠情况。二是明确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过问自查自纠工作,凡对工作不力,重视程度不够,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三是严格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规违纪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安徽省供货商协会所属单位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会计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加强生产、经营、财务、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堵塞漏洞,有效遏制了商业贿赂发生。
(五)积极部署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根据商务部和安徽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部署,我厅向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厅属单位印发了关于报送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拓宽举报投诉渠道、排查处理案件线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完善办案工作机制、严格执纪执法,从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基本情况、重大商业贿赂案件和案件线索的专报、商业贿赂案件分析报告三个方面报送查处材料。同时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审计、纪检监察、司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与沟通联系,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与信息共享的工作协作机制。目前,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厅属单位正按要求陆续报送相关材料。
(六)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我厅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原则,不仅集中抓专项治理,而且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广泛宣传,加强教育。要求各地、各单位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法律、纪律及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构建公平竞争、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商务文化。利用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揭露商业贿赂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形成全系统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环境与氛围。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结合专项治理工作,从厅机关做起,并要求各地、各单位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工作管理制度,从源头防治商业贿赂。特别是加强对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配额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加大监督、审计力度。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整合相关监督信息,共享信息资源。3、依法行政,转变职能。切实推进全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操作。4、强化监督,规范经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制定行规、行约、规范、标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企业的市场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增强企业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强化对企事业单位经营和财务重点岗位人员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财务等重点环节的监督。5、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将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建立长效机制三者作为一个整体,同步进行,相互促进,形成综合效应。
我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也存在着不足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和个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存在认识模糊、决心不大、重视不够等现象;少数单位对案件(线索)排查不够深入、细致;有些地方和单位就治理抓治理,没有将集中治理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机结合,等等。对此,我厅予以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我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得到了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的充分肯定。8月1日,安徽省纪委常委、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胜利一行,来我厅就全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在听取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吴谊春关于全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查看我厅公众网有关治理商业贿赂栏目后,指出:省商务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给督查组留下了很深印象,厅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经常过问具体工作,促进了该项工作深入开展。在省商务厅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全省商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走在了省直单位的前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重点明确,内容丰富翔实,措施针对性强。不仅根据上级部署把厅机关、厅属单位工作抓实抓好,而且积极有效地督促指导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会、协会开展工作。二是工作细致,计划周密,既有工作实施方案,又有具体实施意见,目标明确,步骤方法合理科学。三是专项治理工作富有特色,立足商务工作实际,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自查自纠、案件查处,一手抓防治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特别是在全省商业企业中广泛开展“强化管理、堵塞漏洞、诚信经商”防治商业贿赂专项活动,富有创意,做法值得借鉴推广。
三、下一步我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与措施
(一)突出治理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在下一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全省商务系统将继续围绕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抓好在全省商业企业中广泛开展的“强化管理、堵塞漏洞、诚信经商”防治商业贿赂专项活动。从突出重点环节、加强经营管理,督促自查自纠、防止流于形式,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案件,建立联系制度、总结典型经验四个方面进一步将活动推向深入。通过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探索与实践,总结提炼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与做法;倡导全省商业企业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创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经销环境;严厉打击商业经营中的腐败行为,树立诚信经商的优秀典型;探索防治商业贿赂的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全省商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监督检查。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继续督促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加强检查,确保实效。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企事业单位及时进行督办;对消极应付的,会同各主管部门派员现场督促解决;对拒不自查自纠、有案不查、压案不报、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三是加强研究,把握政策。积极引导、带动各地、各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学习、领会、研究相关政策,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正确方向与综合效果。在自查自纠、查处案件时,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商业贿赂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一般性的不廉洁行为与违法行为的界限,坚持将严厉打击极少数违法犯罪分子与教育警示大多数干部职工相结合。
(三)不断加强沟通,逐步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厅机关、各地、各单位工作报告和沟通制度,并将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情况,通过专题汇报、工作简报等形式向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省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到各地、各单位督促检查工作。同时要求各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行动,依法履责,加强与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部门的密切协作、有效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治理商业贿赂是打造诚信政府的需要,是商务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既要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全局和长远出发,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按照中央、商务部和安徽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认真学习吸纳兄弟省市好的经验与做法,在商务部和安徽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查找不足、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确保我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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